电脑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水泥 > 政策法规

浙江临海调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

来源:临海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1日

  原标题:我市调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

  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全框架结构工程从每平方米预缴1.0元降到0.8元,非全框架结构的从每平方米预缴1.5元降到1.2元。 截至目前,该调整方案共惠及工程项目15个,为企业降低资金4.4万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将全部按新标准预收;10月1日以后开工,按原标准征收的工程,将按新标准差价全额退还企业。

  孙胜敏 朱利波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