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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2日

  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最严矿山安全准入推动矿产资源整合重组,推进全省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新建、改建或扩建矿山必须达到以下生产规模:井盐矿60万吨/年、石膏矿和磷矿15万吨/年、饰面石材矿1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砂石露天矿50万吨/年,其他矿种露天矿20万吨/年,地下矿3万吨/年。同时,所有矿山最低开采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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