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行业信息化
您当前所在位置:

工信部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

来源:工信部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浏览:
摘要:

工信部近日发布通知启动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工信厅电子函〔2024〕3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先进计算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挖掘和推广先进计算技术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典型案例,推动先进计算在更广泛的领域得到应用和发展,现组织开展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以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为主题,以提升我国先进计算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人工智能芯片、服务器、存储设备及关键软件等核心软硬件产品,面向“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遴选一批技术水平先进、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

  (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面向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制造、电力等传统行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需求,聚焦先进计算在设计仿真优化、精细化管理、高技术产品开发等生产全流程的创新应用,征集创新突出、提效明显、前景广阔、转型驱动效益明显的典型案例。

  (二)推动壮大新兴产业

  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聚焦先进计算在技术研发、产品革新、业务模式优化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征集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产业规模化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且融合应用效果显著的成功实践。

  (三)支撑建设未来产业

  面向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领域,聚焦先进计算在技术研发、实验验证、场景探索等方面融合性、差异化、颠覆性创新探索,征集能够引领未来发展方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广阔市场前景的前瞻应用。

  二、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每个申报主体在每个领域只能申报1个应用案例。

  (二)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先进计算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推荐典型应用案例不超过1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推荐不超过5个。

  (二)各申报主体填写《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见附件1),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701室)。同时将电子版(推荐函、申报书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hexiuju@caict.ac.cn。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对外公布。

  四、成果推广

  (一)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借助2024年全国先进计算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平台开展先进计算典型应用案例宣传推广,扩大优秀案例示范效应。

  (二)支持开展规模应用。对应用成果突出的优秀案例,支持开展应用试点示范与宣传展览展示,并推动优秀案例中的先进技术转化为相关行业应用指南、应用适配标准,助力融合应用复制推广。

  (三)鼓励地方加强政策支持。对应用成果突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鼓励各地从项目审批、政策、资金等资源配套方面对项目提供支持。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王 昊 010-68208267,18810458003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何秀菊 13001280900

  附件:

  1.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

  2.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pdf

责任编辑:褚赞赞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京ICP证040699号-1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