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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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摘要: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近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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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企业,水规总院、电规总院、各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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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褚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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