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建材联合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

【公示】《预拌混凝土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6日 浏览:
摘要:

【中国建材信息总网】《预拌混凝土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预拌混凝土产品

  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

  (产品种类规则)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

 一、任务来源

  标准《预拌混凝土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产品种类规则)》(项目编号:2016-18-xbjh)系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中建材联标发〔2016〕81号)的相关要求,由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环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

二、背景与意义

  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是推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要从设计、原料、生产、采购、物流、回收等全流程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以ISO 14025《环境标志与声明-Ⅲ型环境声明-原则和程序》标准为依据发布的Ⅲ型环境声明(EPD,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披露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的发布报告。它由供应商提供(经由第三方检测),以生命周期评价(LCA,Life Cycle Assessment)为基础,详细说明某一产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以及其他与ISO 14025相关的信息,报告一般披露了从原材料获取、生产、运输、消费以及最终的报废处理过程中产品对全球资源、生态系统、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可向消费者、经销商等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科学、可验证、可比的环境信息。

  在全球市场对量化的环境信息需求不断增强的驱动下,EPD逐步发展起来,并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我国的环境产品声明工作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完善的Ⅲ型环境声明制度,虽然已经建立并实施了I型环境标志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和节水产品认证等与环境信息相关的产品认证制度,但此类认证一般只关注产品部分环境信息,消费者无法获得其全面的环境信息。随着国内对其认知与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我国Ⅲ型环境产品声明标准正在逐步开始制订,依据ISO 14025发布的GB/T 24025《环境标志和声明 Ⅲ型环境声明 原则和程序》对国内Ⅲ型环境声明认证工作进行了规范与统一。随着国内外绿色建筑、建材的评价标准(如LEED、三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及其认证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作为上述认证的加分项,建筑领域的EPD认证逐渐得到国内建筑及建材企业的重视。

  由于不同类别产品的固有环境表现情况通常有所差别,为了使得同一行业的企业公开的EPD报告具有可比性,针对各类产品开发相应的产品种类规则(PCR,Product Category Rule)尤其重要。PCR作为编制EPD报告的基础,它规定了某类产品EPD报告的结构,是EPD认证工作必不可少的基础操作标准。目前,建材领域已经发布了《浮法玻璃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产品种类规则)》(GB/T 29157-2012)、《金属复合装饰板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产品种类规则)》(GB/T 29156-2012)等生命周期评价技术标准。

  预拌混凝土也称商品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组份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出售,并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抵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经过30余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从材料设计、原材料制备、混凝土生产到物流运输的产业链。到2015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数量共计10533家;产量共计18.34亿立方米。

  “十三五”期间我国依然将保持较大的建设规模,预拌混凝土的使用仍将保持稳定增长。通过本标准的顺利实施,可以科学地评价预拌混凝土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持续改进的有效建议,引导全行业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实现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过程

  本标准起草工作开始于2016年7月,分为以下主要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16年7月份成立标准起草小组,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及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牵头组织,参与单位包括北京工业大学、上海环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及企业代表等。

  (二)标准开发阶段

  1、调研国内外可参考的预拌混凝土产品种类规则(PCR),组织生成本土化PCR模板,通过梳理与分析,对于适用的部分技术内容予以采用 。

  2、根据GB/T 24025-2009 《环境标志和声明 Ⅲ型环境声明 原则和程序》识别包含在EPD中的预先设定的指标类别,确定PCR文档中涉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LCA)相关的内容。

  3、围绕预拌混凝土产品特性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确定产品生命周期评价(LCA)所需背景数据,筛选环境影响因素。

  (三)咨询与成稿阶段

  标准开发工作于2016年12月份基本完成,根据调研与论证成果形成了专家论证稿,并邀请利益相关方,包括PCR文件编写参与方、产品相关行业专家、企业代表、高校专家等参加公开咨询,根据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对PCR内容进行了调整,于2017年2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 标准编制原则与主要内容说明

  (一)编制原则

  本标准编制过程遵循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同时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编写。力争确保本标准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 主要内容说明

  本标准由九个部分组成:

  1、第一至三部分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适用于搅拌站(楼)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产品。标准对产品种类规则、Ⅲ型环境声明、声明单位、预拌混凝土等术语进行了界定。

  2、第四部分产品描述规范了产品用以被用户识别所需的主要条件。

  3、第五部分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目的是评价预拌混凝土产品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为Ⅲ型环境声明(EPD)的指标参数提供要求。本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声明单位定义为1m3预拌混凝土产品。同时在EDP文件中需要提供将声明单位转换为1kg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转换因子。

  2)本标准界定的预拌混凝土产品环境声明的系统边界为“从摇篮到大门”的生命周期过程,即从原料与能源获取、运输、产品生产到产品出厂为止,不包括产品的使用和废弃阶段

  

  图1 预拌混凝土产品的生命周期系统边界图

  3)生命周期评价所需数据包括企业现场数据和背景数据。企业现场数据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阶段的原材料消耗、能耗、污染物排放以及运输(运输方式、运输距离、运输量)等直接调研的清单数据;背景数据如表1所示包括原材料生产、能源生产以及厂外运输等基础清单数据。所有数据应予以详细说明,包括数据的获取方式、所用的数据库和出版物(或参考书目)年代、地域代表性、技术代表性等。

  表1  预拌混凝土生命周期背景数据

序号

过程

数据来源

1

水泥生产

1)优先选用供应链的特定数据或有代表性数据;

2)其次选用国家或行业的平均数据;

3)如以上两种来源无法获得数据,可选用研究文献的数据,但需对数据质量严格把控。

2

粗骨料生产

3

细骨料生产

4

掺合料生产

5

外加剂生产

6

电力生产

7

利废原料的产生与预处理过程

8

燃料生产

9

运输过程

10

……

  4)根据调研结果并结合数据取舍原则,本标准确定了预拌混凝土产品生命周期评价应包括的必要的环境影响类型共6类,此外还推荐了7类环境影响类型作为企业在有条件时予以考虑的对象,如表2与表3所示。

  表2 必要的环境影响类型

序号

环境影响类型

特征化单位

1

气候变化

(Climate change, CC)

kg CO2 eq.

2

化石能源耗竭

(Fossil depletion, FD)

kg oil eq.

3

颗粒物形成

(Particulate matter formation, PMF)

kg PM10 eq.

4

人体毒性

(Human toxicity, HT)

kg 1,4-DB eq.

5

陆地生态系统酸化

(Terrestrial acidification, TA)

kg SO2 eq.

6

土地使用

(Land use, LU)

m2a

  表3 推荐的环境影响类型

序号

环境影响类型

特征化单位

1

陆地生态系统毒性

(Terrestrial ecotoxicity, TE)

kg 1,4-DB eq.

2

资源耗竭

(Resource depletion, RD)

kg Fe eq.

3

富营养化

(Eutrophication, EP)

kg P eq.

4

光化学烟雾

(Photochemical oxidant formation, POF)

kg NMVOC

5

臭氧层破坏

(Ozone depletion, OD)

kg CFC-11 eq.

6

淡水生态系统毒性

(Freshwater ecotoxicity, FE)

kg 1,4-DB eq.

7

海洋生态系统毒性

(Marine ecotoxicity, ME)

kg 1,4-DB eq.

  4、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分别为附加的环境信息及可比性。对除第五部分规定的指标外,混凝土生产企业可以对所存在的其他相关的重要环境信息进行描述,包括:

  a)     生产废水处置系统的配备情况;

  b)     废弃混凝土的处置;

  c)     混凝土搅拌站(楼)生产性粉尘的排放处置情况,包括生产设施除尘装置的安装、砂石喷淋装置的安装等。

  d)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与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的开展情况。

  5、第八部分支持Ⅲ型环境声明(EPD)报告的要素规定了依据本标准制作的Ⅲ型环境声明(EPD)报告所需包括的内容。第九部分验证,规定了提出Ⅲ型环境声明(EPD)的组织应确保数据得到第三方独立验证,验证信息应包含生产企业和第三方验证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 标准实施建议

  本标准拟作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协会标准发布,属于方法类推荐性标准。适用于预拌混凝土行业相关认证、评价机构和生产企业进行Ⅲ型环境声明(EPD)评价及自我评价时参考应用。

责任编辑:单建庆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06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