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玻璃

您当前所在位置:

国内外政策多重利好 光伏板块再站风口

来源:证券日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浏览:
摘要:

 自上周美国商务部宣布拒绝对亚洲光伏制造商展开双反调查后,11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正式宣布恢复双面太阳能组件关税豁免权,并下调201关税税率。

  自上周美国商务部宣布拒绝对亚洲光伏制造商展开双反调查后,11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正式宣布恢复双面太阳能组件关税豁免权,并下调201关税税率。

  同时,国内光伏行业也传来多个好消息。11月16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光伏发电补助资金预算。受利好消息影响,11月18日,光伏概念继续走强,金开新能洛阳玻璃深赛格等涨停。

  泓达光伏创始人刘继茂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是全球光伏第二大装机国家,到2020年累计装机93.2GW,预计2021年全年可增加27GW。而美国本土光伏组件逆变器企业较少,需要大量进口,且价格较高,这对光伏企业吸引力巨大。中国是世界是最大的光伏产品生产国,组件占据世界80%以上的产能。美国商务部上周拒绝了对亚洲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展开调查的请求,有利于在东南亚建厂的光伏企业。除了美国正在调查的隆基股份外,对其他组件企业都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美国201关税豁免权恢复

  太阳能组件制造企业将受益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6月份,美国政府最初批准双面太阳能组件享受201关税豁免,但2020年10月特朗普政府撤销了这一豁免权,并在10101号公告中将这一201关税税率提高至18%。

  11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正式宣布恢复对双面太阳能组件的201关税豁免权,并将201条款关税税率从18%下调至15%。这两项变动后,此前征收的额外关税将退还给相关企业。

  据刘继茂介绍,当前美国对中国组件征收三种关税,一是双反税,每家企业各不相同,晶科科技晶澳科技等公司参加双反申诉,税率较低,在4%左右,其他公司在20%左右;二是201税,其中双面组件豁免,单面组件暂时交15%;三是301税,税率为25%。

  晶澳科技作为从美股私有化回A的光伏企业,公司大部分组件用于海外出口。根据晶澳科技三季报来看,第三季度电池组件出货量6.04GW,其中,海外出货占比62.1%,国内出货占比37.9%;前三季度,晶澳科技电池组件出货量16.15GW,其中海外出货占比62.4%,国内出货占比37.6%。

  晶澳科技董秘武廷栋在接受《证券日报》表示,“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恢复双面太阳能组件关税豁免权,并下调201关税税率这一决定将会促进美国光伏装机需求进一步增长,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出货约占公司总出货量的7%至8%,作为太阳能组件制造企业有望受益。”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美国恢复201双面组件关税豁免权在业内的预料之中,双面组件产品是具有双面发电功能的光伏板,同样的安装占地面积,使用双面组件的发电量更高,可以增加10%-30%左右的发电量,单位投资成本也低,投资收益相对更高些,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技术优势是比较明显的,双面组件的渗透率也在逐年增加。对于有高效电池片+组件的企业来说,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实力并保持优势地位,就不惧怕任何的关税壁垒或者双反调查等等。”

  财政部提前下达光伏发电补助预算

  11月16日,财政部中央预算公共平台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优先保障户用光伏项目的补贴。

  刘继茂指出,这些补贴是发给前几年已建好,并已经进入补贴目录的项目,而且是发给电网公司的资金补贴,普通项目,发放比例可能会降低,补贴资金有限,光伏扶贫、户用项目,竞价上网的项目优先发放。对于光伏板块,前几年做户用较多的企业比较利好,如正泰,天合富家等。

  除了提前发放补贴外,11月8日,央行发布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全国性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企业按与LPR大致持平的利率发放碳减排贷款,并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该支持工具的推出或将有效降低包括风电、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行业企业的资本成本,对新能源发电装机起到一定刺激作用。

  武廷栋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央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公司属于碳减排工具支持领域,若后续相关政策落地,将有益于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能力,公司将对该政策的进展保持高度关注。”

责任编辑:褚赞赞
分享文章到:
0
浏览次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京ICP证040699号-1
因特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审批[2004]8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7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9990号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